因工作需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招聘的职位为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
2.计划招聘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法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3.身体健康。
4、具有徐州市户口。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劳动关系和报酬
1.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动保障服务代理中心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2.劳动报酬22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1.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个人简历和工作需要择优录取。
2.体检
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政审要求进行。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传达室,联系电话:85952039,85952076。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2寸),并填写报名表。有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一份书面的工作业绩介绍。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