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学委〔2011〕48号  关于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1-28浏览次数:117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不断开拓和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新途径与新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校“学风建设年”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在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拍”、“讲”、“评”等形式推出令大学生信服的先进典型,注重大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使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变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努力争做典型的过程,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校园风尚。通过“写”、“学”、“宣”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大力宣扬学生身边榜样的先进事迹,创新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途径和机制,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
   二、活动内容
  1.“身边榜样我来拍”,用DV记录学生先进典型的事迹。学校举办“我身边的榜样”DV创作比赛,各学院要在选树学生先进典型的基础上,用DV记录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长轨迹,突出学生典型的学习价值,学校将在校园内选播各学院提交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选树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
  2.“身边榜样我来讲”,讲述身边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学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演讲比赛,通过参赛同学讲演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达到宣传学生典型,教育普通同学的双重目的,突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3.“身边榜样我来评”,组织开展徐州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比活动。学校将开展十佳大学生评比活动,学生工作处制作专门的网站或网页,宣传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全校师生可以通过网站或网页以投票的形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十佳大学生。学校将依据学生典型的得票情况和事迹材料评选出十佳大学生,并对他们的先进事迹作重点宣扬。
  4.“身边榜样我来写”,以征文的形式颂扬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引导普通同学表达自己的奋斗感想。学校举办“我身边的榜样”征文比赛。各学院要动员广大同学在深入学习学生典型先进事迹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我身边的榜样”征文比赛,通过了解、学习、颂扬、感悟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进而主动找出与典型的差距,树立目标,努力奋斗,向典型看齐。
  5.“身边榜样我来学”,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活动。编辑和整理“身边榜样”事迹材料,利用网络专栏、读书论坛、宣传橱窗、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多渠道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学生以身边榜样为标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努力缩小与先进典型的差距。在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学风建设等重点学生工作中,注重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作用。
  三、表彰推广
  1. 开展徐州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比表彰工作。学校将通过“身边榜样”典型事迹材料征集活动,评选出徐州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并将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报省教育厅参加评比。请各学院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身边榜样”事迹材料(每学院报1---3名学生典型)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纸质文本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本发至zhongwd@xznu.edu.cn)。
  2. 评选最佳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评比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各学院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推荐表》(可附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科。
  3. 对于“身边榜样”典型事迹和优秀活动方案,学校将组织开展学习、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动员,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各学院要努力把榜样选树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学生典型。各学院要充分挖掘自身优秀学生及优秀校友资源,推出具有学院特色,时代特点的“身边榜样”,真正把选树“身边榜样”的过程作为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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