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者:朱媛媛发布时间:2016-07-01浏览次数:226

各班级:

暑假将至,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现就放暑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有关事项

1.放假期间为7月9日至8月29日。学生党员、各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会学生干部、社团主要学生干部于8月29日到学院团委报到,其余学生于8月30日到学院注册报到。请同学们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购买往返车票。

2.请各班班长将假期去向统计表于7月6日中午11:00前,将纸质稿交至院辅导员办公室陈晨老师处。

3.请各班班长务必在8月31日早上8:00前将返校统计表(见院学生干部QQ群)及本班未到校的学生名单填写清楚发至陈晨老师邮箱(1905633895@qq.com)。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放假前,各班须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做好详细记录;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学校关于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讲授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加强交通、用电安全,预防人身伤害、防诈骗和网络文明教育。

2.开展安全检查,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各班辅导员、学生干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请同学们将贵重物品带回,切断宿舍电源,杜绝安全隐患。要严格排查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居住的同学,一经发现,学院将严肃处理。

3.强化学生外出管理工作,不允许任何班级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以社团或个人名义招揽、组织同学外出旅游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各班级如要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必须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活动方案及安全防范预案,经学院、学校批准后方能进行。学生要通过正规渠道购票返乡,不通过中介购票,不乘坐个体和私人车辆返乡;严禁学生与车站、私人车辆联系包车返乡业务。一经发现,学院将严肃处理。

4.畅通信息渠道,各班级班长、团支书积极关注同学情况,如遇紧急情况,应确保稳妥安全,及时向学院报告。

5.暑假期间各位同学在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时,需要注意安全;同时利用假期,安排专业课程学习,及时查询课程考试成绩,如不合格,需认真复习以备开学后补考。

三、暑期留校事宜

1.暑期原则上只允许备考研究生的同学(以2013级学生为主)留校住宿,不接受短期留宿的学生(除因教学实习安排需要)。为加强管理,确保留宿学生安全,学校安排留宿学生统一集中住宿(具体楼宇待定)。欲留校的学生须填写申请表,同时签订《江苏师范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

2.请各2013级各班班长于6月29日前将《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收齐交到16#504、并填写《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统计表》电子表发送至邮箱1905633895@qq.com。

3.暑期留校同学,各班级实行就寝日报制度,每晚11:00前由班级负责人在学生干部QQ群报告就寝情况。

4.暑假留校人员要严格遵守学院和公寓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合理安排作息,禁止留宿他人,杜绝夜不归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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